
1. 尊敬校內每一位老師及職員,待人有禮。
2. 愛護及尊重每一位的隊友,多鼓勵,少埋怨。
3. 嚴禁粗言穢語。
4. 若隊員之操行成績低於B-,可能會被要求離開校隊。
5. 回校練習:
a.如因事未能出席練習/遲到/早退者,必須於練習前一天親身通知教練及隊長,並主動提出充分理由。隊員不得無故缺席球隊練習及比賽,如 在三個月內球員經常無故缺席或少於三成的出席率,教練會召見該隊員。
b. 除特別原因或事前通知,放學後之練習必須於四時二十分前報到。
c. 周末或假期之練習必須早15分鐘到達球場,不可遲到。
d.設定和執拾練習用具為每個隊員之職責,暫時無意以時間表形式作規範,每次練習能夠先到場者應盡義務負責設定,未有負責之隊員則做完場執拾事宜。
e. 未得到教練同意不得自行飲水。(如當日氣溫超過攝氏30度以上,隊員可把水樽放於場邊,於球與球之空檔時間自行飲水)f. 練習後必須自行清理垃圾。(例如:水樽)
g. 遇到練習與補課、增潤、社或班活動採排時,建議以補課、增潤為先,次為練習再為社或班活動採排。
h.練習的服飾依據校規所記載之條文(包括襪及鞋),假期回校時可選擇穿著校服,帶備隊衣回校更換或穿著隊衣下身必須為學校長運動褲進出學校。(違反規則者將依據校規記名)
6. 出席比賽:
a. 必須於開賽前60分鐘到場並已更換整齊球衣。
b. 注意言行舉止,服飾仍要達到校規要求。(例如:耳環)
c. 嚴禁向對隊球員作言語或行為上的挑釁。
d. 對比賽中任何工作人員、對隊及觀眾有禮。
尊重自己,愛護球隊,暫時無意為本守則設下任何罰則,希望各位隊員明白和了解本守則背後的意義是希望大家能夠訓練成為一位全面和令人讚賞的學生/運動員;若然情況太劣的話,違反隊規者,將以義工服務、體能訓練或其他正面積極的形式活動作懲罰,嚴重者,不論能力或經驗,有可能被取消參加球隊資格。